《一路朝阳》:李慕嘉拿捏男友全家,高嫁黎光,她才是不简单的人 -
李慕嘉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在与丁之谭的感情中,李慕嘉和丁之谭虽然以“和平分手”结束了他们的恋情,但事实上丁之谭却支付了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给她。
明显地,这段感情中,丁之谭是“被动”的一方。尽管他们的分手原因没有被过多揭示,但可以看出李慕嘉放弃了这段感情。
随后,李慕嘉很快就与富商黎光走到了一起。
黎光足智多谋,年龄比李慕嘉大得多,对待爱情似乎抱着一种游戏心态,而李慕嘉并不会对黎光的意图视而不见。
然而,尽管李慕嘉可以看透黎光的真实意图,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接受黎光。
《一路朝阳》从李慕嘉的两段感情,看清她的“精明”,黎光“挑上”她,既是各取所需,也是互相博弈。
李慕嘉精准拿捏丁之谭
《一路朝阳》中的丁之谭和李慕嘉是一对从大学时代开始的校园情侣。
两人从大一的时候就开始了恋爱关系,并且在毕业后已经走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丁之谭的母亲曾表示,只要李慕嘉有需要,丁之谭就会屁颠屁颠跑过去。然而,在丁母看来,儿子的恋爱方式似乎缺乏尊严。加上李慕嘉的家境并不富裕,这让丁母对于这门亲事并不太满意。
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慕嘉不仅紧紧抓住了丁之谭,还促使丁家主动凑出了50万元来购买婚房,可见李慕嘉手段之厉害。
在《一路朝阳》中,有一场丁家的饭局,就见证了李慕嘉的精明。
在那次饭局中,丁之谭的三姨提到,要为丁之谭介绍一个有房有车的北京女朋友,这样的女孩可以让他不必再奋斗30年。李慕嘉听到这个信息后,她躲进了厨房。
丁之谭追到厨房向李慕嘉道歉,而李慕嘉则迅速挤出笑容,温柔地说:
“我没生气,我不就是害怕,万一你为了个有房有车的,错过一个这么爱你的。”
这句话既表达了李慕嘉对丁之谭的深情,又将自己置于更高的位置上。
这话的潜台词是,不应该因为物质而放弃真爱。
李慕嘉的话赢得了丁之谭的认同,非要找三姨算账。
李慕嘉甚至坦白:
“咱俩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妈还说呢,说让别那么早就确定关系,她也希望我找一个有房的,将来没那么多负担。”
这番“坦白”言辞意味深长。
李慕嘉试图让丁之谭明白,她在婚姻市场上同样受追捧,也能找到条件更好的男人。并不是必须要丁之谭才能幸福。
李慕嘉的巧妙策略为她赢得了一轮胜利,也让丁之谭意识到危机。
这番反应再次凸显了李慕嘉高超的情商。
李慕嘉首先表明了自己忠于爱情中,不会因为物质而改变态度,希望能与丁之谭保持一致,克服父母阻碍。
丁之谭深受感动,果断地向家人摊牌,非李慕嘉不娶,而且还坚持将婚房的名字加上李慕嘉。丁母只得妥协,同意了丁之谭与李慕嘉的婚事。
李慕嘉和丁之谭分手的真相
丁家为了凑够50万的首付款,甚至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李慕嘉也贡献了5万块钱。
她对丁之谭说:“我妈说了,男方家倾囊而出,女方家也要竭尽全力。两家合一家,这才是一心一意过日子的态度。”
李慕嘉甚至表示,房产证不需要加上她的名字,她唯一的要求是,等两人有能力换个大房子的时候,要把老母亲接过来住。
这番真诚的话再次打动了丁之谭。
李慕嘉是真心想和丁之谭结婚的,她相信丁之谭的人品,所以愿意为这段婚姻付出。更重要的是,对她来说,把母亲接到身边来养老,比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更重要。
她向往深扎在北京的生活充满信心。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丁之谭却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将这50万块钱用于股票投资,结果亏了一半。
订好的婚房因此无法购买了。
丁之谭询问李慕嘉,如果他一无所有,没有房子,她是否还会嫁给他。李慕嘉黯然流泪,却没有发出一言。
李慕嘉的沉默已经是一个明确的答案。
她迅速放弃了丁之谭,对他不再有留恋之情。
李慕嘉既清醒又现实。
丁之谭的炒股行为触及了她的底线。她早就劝过丁之谭,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进行投资。
然而,实际上,丁之谭的投资失误只是两人分手的导火索。即使没有这件事,李慕嘉迟早也会选择离开丁之谭。
大学毕业后,丁之谭从事技术工作,工资只有6000元,生活轻松稳定。然而,他对事业没有追求,而李慕嘉则拼命地往上爬,不计加班出差,这使得丁之谭迅速被甩在了后头。
甚至连回复丁之谭的消息的时间都没有。
两人的人生追求不再一致,差距越来越大。丁之谭无法引领李慕嘉前进,因此李慕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分手。
为了不让自己心软,丁之谭拨打了十几个电话,但李慕嘉都没有接。为了让双方都能彻底放下,李慕嘉当着两家的面,收下了丁家给的“分手费”。
尽管内心很难受,李慕嘉在夜晚独自偷偷哭泣,但她能够用理智战胜感情,迅速做出决断,果断止损,这种魄力真的很不一般。
吴剑秋提拔李慕嘉的原因
李慕嘉不简单,连大律师吴剑秋都心甘情愿给她走后门。
一开始,李慕嘉前去金达面试,吴剑秋看完她的简历后并没有给予录用机会。
但李慕嘉并没有轻易放弃,她再次找到吴剑秋,用自己的毅力和魅力打动了他,最终成功地赢得了金达的录用机会。
然而,要在金达立足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事实上,在《一路朝阳》中,吴剑秋刷掉李慕嘉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她的简历不够出色。
吴剑秋在售楼部撞见丈夫带着情人来看房,如此尴尬又失败的一幕,被李慕嘉看到了,吴剑秋自然不愿意和李慕嘉成为同事。
李慕嘉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为了争取留在金达,她采取了极大的努力。
她主动提议对吴剑秋说,愿意不要工资,免费试用一个月,以表现来决定她是否留下。
这一招果然有效。
李慕嘉看到了吴剑秋狼狈的一面,那她也把自己最卑微最可怜的一面展示给吴剑秋看,消除吴剑秋的心结。
吴剑秋看到了李慕嘉的勇气和坚韧,也认识到她的机智,因此决定录用她。
进入金达后,李慕嘉不断地努力学习,进步神速,凭借自己的能力赢得了吴剑秋的认可。
正是因为李慕嘉的卓越表现,吴剑秋还将她引荐给了富商黎光。
黎光“挑上”李慕嘉是另有所图
在《一路朝阳》中,吴剑秋曾形容黎光为一个老狐狸。
黎光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绝对不会为了情情爱爱就沦陷,他对李慕嘉有好感,也仅仅是喜欢的程度,谈不上爱。
李慕嘉年轻貌美,笑容甜美,聪明能干,给黎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在他们的关系中,黎光是金达的甲方,而李慕嘉则只能保持客客气气的态度。
在剧情中,黎明集团的一次建楼盘出现了质量问题,李慕嘉第一时间向吴剑秋报告了这个问题。
黎明集团内部出现了莫大海和黎光之间的分歧,黎光为了扫除莫大海,弄了一个大计划。
莫大海的公司承建了该楼盘,但使用了劣质的原料,黎光抓住了这个把柄,以此来对付莫大海。
黎光的目标是等待时机,让莫大海自己犯错。
在与莫大海的法律纠纷中,黎光要求李慕嘉作为代理律师。
尽管李慕嘉资历尚浅,只是助理律师,并没有独立接案的能力,黎光却赋予她如此重要的案子,这显示了他对李慕嘉的特殊偏爱。
李慕嘉逐渐意识到了黎光对她的好感,但她以委婉的方式拒绝了黎光的示爱。
黎光为了扳倒莫大海,筹谋了很久,不可能为了扶李慕嘉上位,而让自己有失败的风险,黎光重用李慕嘉,才是他最狠的算计。
莫大海的律师是业内著名的顾大律师,黎光故意选择了李慕嘉这个看似菜鸟的代理律师,以此来蒙蔽顾律师。
吴剑秋告诉顾律师,双方打官司只是走个过场,顾律师陷入了轻敌的陷阱。
黎光非常有把握能赢这场官司,他很清楚,只要拖住莫大海的时间,莫大海将无法承受资金的压力。
在这场博弈中,黎光充分了解莫大海的软肋,才敢让李慕嘉作为代理律师。
李慕嘉的背后有吴剑秋这位大律师的支持,她只是黎光放出的烟雾弹。
最终,莫大海不得不让出部分股权,黎光成为黎明集团的最大股东,这是一场相当成功的胜利。
黎光和莫大海的内斗,足以看出黎光心机深沉,手腕强硬,他会喜欢李慕嘉,是看出了李慕嘉的野心和潜力。
李慕嘉在几次接触黎光后,仍然能够假装陌生,而且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这让黎光对她刮目相看。
尽管李慕嘉目前只是助理,但晋升成为与吴剑秋一样的顶级律师只是时间的问题。
黎光追求李慕嘉,也是一种投资,他知道李慕嘉未来给他的回报是更多的。
从本质上看,黎光和李慕嘉都属于同一类人,都怀有野心和决心。李慕嘉可以成长为和黎光旗鼓相当的人,而黎光则愿意引导她向上发展。
黎光所能够带给李慕嘉的,丁之谭是永远做不到的。
李慕嘉在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田蓉买房的刺激,吴剑秋的点拨后,变得越来越现实,她会选择黎光,才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