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了?275万元代言“一日游”后 郎朗吉娜将参加北京春晚 -
近日,关于郎朗吉娜与浪莎275万“代言一日游”乌龙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因在合同条款中双方约定:如因郎朗、吉娜言行以及前述事项造成浙江浪莎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亿燊文化须公开澄清该等行为或事件以保护浙江浪莎之企业形象,否则浙江浪莎将书面通知亿燊文化终止合约。
因此,有关于郎朗本人凉凉的传言甚嚣尘上。
1月4日,在风波发生后,郎朗发文透露在参加北京台春晚录制,似在力证并未受到此次代言风波的影响。
1月5日,吉娜也晒出北京台春晚的录制现场,透露自己被邀请客串主持北京台春晚:“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客串主持,期待自己的表现”。
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乌龙始末:
1月3日,浪莎股份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1月4日晚,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据红星新闻,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截至今日收盘,浪莎股份下跌2.98%。
据浪莎股份1月4日晚公告称,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取消与亿燊文化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此前,浪莎股份于1月3日晚披露,浙江浪莎与郎朗、吉娜等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合同约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郎朗、吉娜为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公告显示,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做为沿用乙方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
在合同中,浙江浪莎曾与亿燊文化等特别约定:郎朗、吉娜属于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浙江浪莎及公司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公司的任何行为;郎朗、吉娜应避免于公开场合发表或从事任何的政治性言论或行为,两人不能实施有违法定社会公德、有伤风化,有伤中国人民感情的言行;两人不得出现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得出现离婚、婚外情、嫖娼、家庭暴力、虐待动物等负面报道,不得出现触犯刑法以及引起社会关注的不良事件。
双方还约定,如因郎朗、吉娜言行以及前述事项造成浙江浪莎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经浙江浪莎书面通知七日内,亿燊文化须公开澄清该等行为或事件以保护浙江浪莎之企业形象,否则浙江浪莎将书面通知亿燊文化终止合约,要求亿燊文化退还公司全部已付款项,并得请求因此所受之损害赔偿。
对于终止合作的原因,浪莎股份当天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但未披露具体原因。
据红星新闻,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浪莎股份,浪莎股份回应称,肯定不会存在市场炒作的情况,只是合同条款有变动。
另外,记者还询问浪莎股份近期是否还会与亿燊文化及朗朗吉娜夫妇产生合作。浪莎股份表示,与他们的合作并没有中止,如果后期有合同调整与合作的新进展,公司也会及时披露信息,请投资者放心。
1月6日晚间,浪莎袜业在微博发文向郎朗吉娜夫妇道歉。
浪莎称,我司在未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并使贵方遇到来自各方的误解,给贵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我司非常期待接下来郎朗先生作为品牌暖心挚友以及吉娜女士作为品牌代言人与浪莎一起携手同行。
随后,郎朗中国音乐工作室转发了该微博。